1、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2、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名,标书费汇款至以下账户,公对公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费);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转账凭证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 (略) 西安四府街支行
银行账号:*
3、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4、本次项目参照政府采购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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